校属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业务往来单位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以祭奠等名义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的场所;严禁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旅游、同城吃请、以个人名义在食堂请客、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等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教育防范,重申纪律规定,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严格执行公车封存制度,严格执行森林防火禁火令的要求,带头抵制迷信活动,反对铺张浪费,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
三、严格执纪问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紧盯违规吃喝宴请、公车私用、带彩娱乐等问题,关注隐性变异“四风”新动向。坚持从严执纪,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并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一责双问”。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纪检组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