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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成立中共湖北恩施学院委员会党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6

    校属各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党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中共湖北恩施学院委员会党校(以下简称“党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党校接受学校党委领导。学校党委书记任校长,党委副书记任副校长。

    党校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党校日常工作。

    二、基本任务

    (一)根据学校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党委中心工作,制订基层党务工作者、党员、预备党员和发展对象培训规划。

    (二)建立健全党校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党校教师的遴选和聘任工作,组织党校教师开展教学和研究活动,认真做好党校培训班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培训任务。

    (三)负责统一印制、管理和颁发党校各类培训证书或结业证书。

    (四)做好学员学籍管理和有关档案资料管理。

    (五)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湖北恩施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