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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贯彻民族宗教工作 “四个会议”精神主要内容

    发布日期:2022-10-26

    2021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省宗教工作会议(以下简称“四个会议”),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工作指示,各高校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上述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推进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

    2021年8月27日至28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总书记全面回顾了我们党民族工作百年光辉历程和历史成就,深入分析了当前党的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系统阐释了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明确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省委民族工作会议

    为深入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新时代我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2021年10月27日,省委民族工作会议举行。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湖北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阶段特征和重要任务,扎实做好建设共有精神家园、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加强交往交流交融等工作,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汇聚强大力量。

    (一)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回顾党的百年历程,党的民族工作取得的最大成就,就是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其中少数民族55个,少数民族主要聚居西部欠发达地区和边疆地区;中华民族的历史演进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

    民族团结、边疆巩固至关重要

    必须建设好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必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同时,近些年,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专门印发了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诸多文件,例如:

    l2018年12月,中央下发了《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号);

    2019年4月,省委下发了《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9号);

    l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发〔2021〕37号);

    2021年12月,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进新时代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发〔2021〕30号)。

    (二)

    习近平强调,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强调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理念,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积累了把握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宝贵经验,形成了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概括起来有以下12个方面:

    一是必须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谋划和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

    二是必须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促进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三是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四是必须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五是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六是必须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七是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八是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

    九是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

    十是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一是必须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教育引导各民族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十二是必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提升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

    习近平指出,党的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就是要坚持正确的,调整过时的,更好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党的民族工作创新发展要重点把握好“四个关系”:

    要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

    要正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

    要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

    要正确把握物质和精神的关系。

    习近平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概括起来,有“五项任务”需要落实加强:

    要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要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要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要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

    (四)

    习近平指出,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各级党委:

    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记“国之大者”,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要加强基层民族工作机构建设和民族工作力量,确保基层民族工作有效运转。

    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努力建设一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民族地区干部队伍,确保各级领导权掌握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手中。

    要更加重视、关心、爱护在条件艰苦地区工作的一线干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要重视培养和用好少数民族干部,对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要充分信任、委以重任。

    要加强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

    (五)

    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要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加强和改进全省民族工作,着力打基础、管根本、谋长远;要着力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用好抗疫“大思政课”,用共同理想信念凝聚人心;要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金钥匙”,完善区域扶持政策,加强民生保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要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顺应大流动大融居趋势,健全民族政策法规体系,依法处理民族事务,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完善民族事务治理格局。

    会议强调,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夯实基层基础,坚决推动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湖北落实落地。

    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始终坚持民族工作的正确方向。要突出主线、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加强民族事务治理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新时代我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奋力谱写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全国宗教工作会议

    2021年12月3日至4日,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总书记的讲话明确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省宗教工作会议

    2022年2月18日,全省宗教工作会议举行。

    (一)

    准确把握我国宗教工作的“五性”特征: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

    当前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概括起来,就是“三个同时存在”:

    ——当前我国宗教领域总体有序和局部乱象同时存在;

    ——长期未能解决的老问题和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同时存在;

    ——宗教问题愈发复杂和宗教工作能力不足同时存在。

    (二)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关于宗教工作的新理念新举措,回答了新时代怎样认识宗教、怎样处理宗教问题、怎样做好党的宗教工作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精炼为9个“必须”:

    必须深刻认识做好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性;

    必须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制;

    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必须坚持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必须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

    必须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

    深入分析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系统阐述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概括为9个“要”:

    一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群众宗教信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要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引导和支持我国宗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三要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

    四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筹推进相关工作;

    五要加强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

    六要切实解决影响我国宗教健康传承的突出问题。

    七要支持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全面从严治教,带头守法遵规、提升宗教修为;

    八要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完善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监督制度;

    九要全面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建设,深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四)

    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可以归纳为3个“培养”,1个“健全”,1个“把握”:

    培养一支精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熟悉宗教工作、善于做信教群众工作的党政干部队伍,让他们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宗教知识,不断提升导的能力;

    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培养一支思想政治坚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学风优良、善于创新的宗教学研究队伍,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学科建设;

    健全宗教工作体制机制,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宗教事务治理格局;

    把握好涉及宗教工作的重大关系,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五)

    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全面落实新时代宗教工作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湖北实践”,努力开创我省宗教工作新局面。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关于宗教工作的新理念新举措,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怎样认识宗教、怎样处理宗教问题、怎样做好党的宗教工作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高度自觉,确保我省宗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湖北实践”,要用好我省宗教文化资源,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进一步增强“五个认同”。

    要指导省内各宗教团体以教义教规、管理制度、礼仪习俗为切入点,探索制定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标准体系和行为规范。

    要在宗教界持续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四史”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

    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落实独立自办原则。

    要强化网络宗教管理。

    要切实解决影响宗教健康传承的突出问题。

    要发挥湖北社科大省优势,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研究、阐释和宣传。

    要支持宗教团体全面从严治教,加强自身建设。

    要大力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效能。

    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要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宗教事务治理格局,进一步加强党政干部队伍、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队伍建设。

    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

    要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宗教工作基层网络,更好把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强烈担当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要突出重点、强化引导,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切实开创新时代我省宗教工作新局面。

    要夯实责任、健全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宗教事务治理格局,切实凝聚做好宗教工作的强大合力。

    (本网编辑:于超 周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