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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知应学习内容

    发布日期:2019-08-20

    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知应学习内容


    1、什么是“三个离不开”?

    答: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 相互离不开。56 个民族结成一体,谁也离不开谁。

    2/民族团结中的“五个互相”是什么?

    答: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学习、互相谅解。

    3、怎样才能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与发展?

    答: 各族人民只有同呼吸、 共命运、 心连心才能共同繁荣与发展。

    4、我们新疆历史发展总结的一条经验是什么?

    答:团结是福,分裂是祸,只要民族团结了,社会就稳定,经济 就会发展,各族人民的生活就富裕;民族不团结,社会就不稳定,经 济就会停滞不前,人民生活就贫穷。

    5、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什么?

    答: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6、什么是民族分裂主义?

    答:民族分裂主义是以制造民族分裂,破坏祖国统一为目的反动 政治主张,反动社会思潮和反动现实行为。

    7、民族分裂主义的反动本质是什么?

    答: 它的反动本质就是反对和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人 民政权, 妄图把新疆分裂出去, 破坏祖国统一, 破坏各族人民的团结、 安宁和幸福的生活。

    8、什么是“三股势力”?

    答:“三股势力”是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 势力三种势力的总称。

    9、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主要含义是什么?

    答:宗教信仰自由就是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 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有 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所 有这些都应受到尊重和保护,既要尊重和保护信教群众的自由,也要 尊重不信仰宗教群众的自由。

    10、强迫他人信教,进清真寺做礼拜是什么行为?

    答:任何强迫不信教的人信教、进清真寺做礼拜是侵犯别人宗教 信仰自由的权利的违法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

    11、什么是合法的宗教活动?

    答: 宗教信徒在合法的宗教场所或个人按宗教习惯在自己家里进 行一切宗教活动,如礼拜、封斋、烧香、拜佛、诵经、讲经、过宗教 节日等等。这些宗教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和自 治区有关宗教管理政策。

    12、哪些活动是属于民族风俗习惯的活动?

    答:小孩出生请毛拉开经起名、男孩行割礼、领取结婚证后念尼 卡、人去世时行站礼,亡人入土时的宗教仪式、过忌日、过乃孜尔、 过传统节日,给亡人上坟等活动,虽然这些都有着浓郁的宗教色彩, 但它是长期历史过程中约定俗成,形成了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13、宗教信仰自由是对一般公民而言,但对哪些人不适合? 答: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人民教师、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 年人。

    14、逼迫孩子去学经、做乃孜尔是什么行为?

    答:国家教育法明确规定,在校学生不得参与宗教活动,凡是逼 迫学生去学经,做乃孜尔等活动是违犯国家法律的违法行为,将受到 国家法律的制裁。

    15、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主要表现有哪些?

    答:凡是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等,以及自治区有关宗教管理法规、 条例、规章的宗教活动都属于非法宗教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1) 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2)擅自新建、扩建或改建宗教活动场所; (3)在合法的宗教场所以外,如:麦场、坟地、田间、马路、营业场 所、公共场所等处,举行集体宗教活动;(4)干预国家教育、擅自在 家里开办学经点,教他人学经; (5)通过各种形式向信教群众索要宗 教课税; (6)未经批准擅自制作、印刷、散发、销售宗教书刊和音像 制品等; (7)利用婚礼、丧葬、聚会等场合进行泰比力克活动,散步 宗教极端思想;(8)给未领结婚证的人念尼卡,干涉国家婚姻法;(9) 强迫他人留大胡子、蒙面纱、穿奇装异服,散布宗教狂热;(10)干预 国家司法,参与他人遗产分配等。

    16、宗教狂热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答: 1)怂恿强迫学龄前儿童辍学去学经文; (2)排挤、谩骂、 侮辱爱国宗教人士; (3)怂恿他人蒙面纱、穿奇装异服、留大胡须, 助长社会宗教氛围; (4)煽动信教群众去零散朝觐; (5)散布烟酒是 “阿热目”和“不和不做乃玛孜的人来往”为主要内容的“十个阿热 目”和“十个不”的歪理邪说。

    17、党和政府对爱国宗教人士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答:政治上信任,信仰上尊重,工作上依靠,生活上关心。

    18、党对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答: 全面正确的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9、申请朝觐的公民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爱 国爱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有当 地常住户口和有效身份证件;(三)年龄在 50 岁至 70 岁之间,宗教教 职人员尤其是自治区经学院毕业的教职人员和参加过自治区中青班 培训的爱国宗教人士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四)身体健康, 神志清楚, 有完全独立生活、行为能力,能够保证往返路途身体始终处于健康状 态,能够独立完成朝觐期间的各项宗教活动; (五)家庭经济条件好, 有完全足够和自主的朝觐费用,无借款、贷款,不会因朝觐后出现返 贫和生活困难问题;(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 和自治区、地区关于朝觐管理规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