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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6年1月“支部主题党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2

    各党总支、党支部:

    现就做好一月“支部主题党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各支部可结合实际,在1月17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开展。

    二、组织党员交纳党费。

    三、支部主题党日主要议程:

    (一)集中理论研学:

    1.1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

    2.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

    3.1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

    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5.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会议精神

    6.习近平发表二〇二六年新年贺词(见《人民日报》)

    (二)自主学习:

    7.习近平对香港新界大埔区住宅楼重大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8.习近平致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的贺信

    9.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10.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党外人士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11.习近平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12.习近平对中央企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13.习近平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14.习近平: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做到“五个进一步到位”(《求是》2025年第23期)

    15.习近平:扩大内需是战略之举(《求是》2025年第24期)

    16.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

    17.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二〇二六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18.《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见《湖北日报》2025年12月5日 01 版)

    19.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20.王忠林在恩施州调研时的讲话精神

    21.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三)研讨交流(新增每月固定项):

    围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内容,采取中心发言和自由发言相结合,分组讨论和集中交流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党员开展研讨交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悟思想、谈认识、说打算、提建议。党员领导干部、支部班子成员要带头发言。党支部书记对交流发言情况进行点评。

    (四)述学述做(每季度第二个月开展一次):

    党员对照党支部的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定期报告学习理论、履行职责、改进作风、遵守纪律等方面情况。在职在岗党员一般每季度开展1次述学述做。可结合实际开展“亮晒评比”,激励党员比学习、比业绩、比担当、比贡献,接受党员评议。

    (五)民主议事(按当月实际情况开展):

    依托主题党日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本单位本部门重要事项、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讨论表决预备党员接收和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纪律处分等有关事项;按照规定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党组织换届时,组织党员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选党代表。

    (六)实践锻炼(按当月实际情况开展):

    注重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聚焦州委教育工委中心工作和本系统本部门正在推进的重大项目重要任务,到发展一线、项目现场开展实践锻炼。紧密发挥主题党日动员作用,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有序参与政策宣传、志愿服务、慰问帮扶、文明创建、基层治理等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党支部须周密策划、精心组织、从严管理,支委会应提前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具体活动安排。

    (二)支部主题党日的参加对象为党支部全体党员(按需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群众列席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向党支部请假,党支部在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请假党员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补学补课,在学习记录本做好笔记。

    (三)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如实记录党员参加活动情况,对无正当理由缺席的党员,应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

    (四)开展主题党日后,党支部要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并跟踪掌握党员现实表现,及时给予指导帮助和督促提醒。

    (五)各支部严格认真开展节前廉洁提醒。

    (六)各党支部将活动方案、会议记录等材料的纸质版盖章后于1月22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中共湖北恩施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