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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2年1月“支部主题党日” 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3

    关于做好2022年1月“支部主题党日”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总支、党支部:

    现就做好1月“支部主题党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22年1月9日至10日。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党员交纳党费、重温誓词、诵读党章

    开展党的二十大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

    各党支部按照党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党的二十大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的工作提示》(文件领取另行通知)落实好有关工作。

    梳理党员“我为群众办实事”进展清况

    各党支部要对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组织全体党员在党支部主题党日上逐一报告办实事承诺践诺事项完成情况。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成效。

    民主评议党员

    党支部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等次。

    1.等次评定原则

    等次评定一般应坚持以下原则:

    (1)设立支委会的支部,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本支部正式党员总数的30%。不设支委会的支部,优秀等次名额为1名;

    (2)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民主测评的优秀票应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

    (3)党龄不满1年的党员一般不评为优秀等次;

    (4)对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党员,经核实确有不合格情形的,应当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对不合格票未超过三分之一,但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合计超过40%的,应当考虑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5)党员由于组织原因或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加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不能简单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6)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2.工作要求

    (1)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分党小组开展党员民主评议。

    (2)党支部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向党员反馈,并于2022年1月13日前提交学校党委办公室审核。

    (3)民主评议确定为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并报学校党委办公室存档。


    中共湖北恩施学院委员会

    2022年1月8日